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从业禁止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1 信息来源:凌源市
浏览: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实施食品行业终身禁业。以下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以下人员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从业禁止人员信息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受限内容受限依据受限有效期
1刘淑华211323******1328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凌市监处罚〔2025〕7号)终身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