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财政局向人大报送对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函
发布日期:2025-03-21 信息来源:凌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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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有关人大审查监督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凌政办〔2019〕27号)的相关规定,财政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现将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函报送。请予审查备案,提出审查建议。

一、基本情况

1、评价对象:按照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实际需要,选择12个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1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1个、重点专项资金3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1个、部门(单位)整体绩效4个、项目中期评价1个。

2、评价方法: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确保评价科学、客观、公正。

3、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维度构建,全面衡量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实施重点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支持保障任务和省、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本着立足核心工作,着眼服务全局,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选择社保基金预算项目、债券资金项目、国有资本经营资金项目、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等重大涉及民生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域项目开展重点评价。

三、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重点评价,达到优的项目9个、良的项目3个。我们全面分析相关部门单位的财政资金绩效状况,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单位,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下一年预算编制过程中,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履职能力。


附件: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表

 

凌源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