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1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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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我中心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申请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继承人被继承人不动产权证编号座落面积(M2用途
1王玉明赵素琴
三十家子镇南街村(信合小区E座4-202)97.94住宅
2杨雪赵晓纯
铁西路12(金阳鑫源小区A块地一期8#-02041)95.05住宅
3李杰张明远0009528市府路西段(广永小区二区4#1-501)92.79住宅
4王承忠李春芳0007226朝阳路西段(凌中家属楼4-301)97.04住宅
5闫焕玉吕秀云20170010221凌河街(宝利园小区4号楼-306)50.40住宅


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