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2-21 信息来源: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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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欣舒因保管不善,将2024000307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欣舒
2025年2月21日
罗建华、朱桂梅因保管不善,将20190028303号不动产权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建华、朱桂梅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