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 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 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 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 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 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 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 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 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 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数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政策措施,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三)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凌源、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四)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五)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并组织推动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指导推进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
(六)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七)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技术、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推动数据领域合作交流。
(八)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同中共凌源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有关工作。
(九)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营商环境建设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十)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十一)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凌源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市直部门进驻凌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十二)负责政务服务效能监察等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行政审批工作和各级各类公共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及代办机构建设。
(十三)负责凌源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日常运行监管工作。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和数据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十五)负责政府网站的运行监管。
(十六)承担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机关
2.凌源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608.62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68.29万元,上升12.6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政务服务大厅水电费、大厅楼房租金以及大厅派遣安保人员费用。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7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08.62万元,较上年增加68.2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为政务服务大厅水电费、大厅楼房租金以及大厅派遣安保人员费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2025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为空表。
我单位无债务利息及费用、基本建设、社会保障基金支出,表表《2025年债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无管理专项资金设置,《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二、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5年,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运行经费安排41.69万元。其中:办公费安排7.5万元、印刷费安排0.4万元、水费安排0.5万元、电费安排1万元、邮电费2.22万元、取暖费17.25万元、差旅费2.2万元、福利费0.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6万元。
三、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项目。
四、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4;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2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凌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43.3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