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汇报
发布日期:2025-01-25 信息来源: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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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地方政府财经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和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和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

(2)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

(5)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7)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

(8)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我市的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对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11)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其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五)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七)协助上级审计机关组织全市审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工作。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处理审计发现问题,依法办理被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对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办经济案件。

(九)办理市政府和上三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审计事务服务中心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167.3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16万元,降低0.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体制内人员经费变动。

我单位除本级财政拨款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外,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支出、债务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等其他支出事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债务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均无支出数据,为空表。

我单位2025年未安排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计划,《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均无数据为空表。

我单位2025预算中除基本工资、运转经费等支出,未安排其他经济事项支出。

二、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5年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0万元。其中:办公费安排1.40万元、邮电费安排0.8万元、取暖费安排0万元、福利安排费0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安排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安排1.30万元。

三、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5年,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无支出安排。

四、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五、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凌源市审计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审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