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2025年)
发布日期:2025-01-24 信息来源: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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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三公汇总支出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1)负责为机关行政管理、财政管理、党建、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农经、统计、民政、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社会事业提供服务性、事务性、辅助性以及技术性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2)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118.04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18.04万元,另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118.04万元;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8.04万元。

二、关于2025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为3.28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福利费0.12万元、邮电费0.16万元。

三、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5年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五、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5年1月20日(公开时点),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购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凌源市牛营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