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凌源市供销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供销联社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供销联社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供销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制定全市供销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全市供销工作计划,指导行业发展和改革。
2、依据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协调和管理,对民爆物资市场安全经营进行管理。
3、组织农村商品基地,综合服务网站,专业合作社和各类农协会建设,落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
4、组织领导全县(市)供销合作社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社的决议、决定。
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社员和农民群众的意见与要求,争取政府扶持。
6、承担政府委托的业务,行使政府授予的职权。
7、督促和检查全县(市)供销合作社遵守社章,坚持民主管理,保障社员的民主权利。
8、合理设立机关机构,并指导其发挥职能作用。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凌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部分 凌源市供销联社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供销联社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凌源市供销联社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供销联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凌源市供销联社 2025年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184.64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84.64万元,较上年减少1.24万元。另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184.64万元;凌源市供销联社2025年预算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7.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84.64万元,较上年减少1.24万元。
二、关于2025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凌源市供销联社机关运行经费为36万元,其中:办公费1.50万元、房屋租赁费16.00万元、邮电费0.88万元、电费0.24万元、取暖费2.06万元、差旅费0.30万元、水费0.06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7万元。
三、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凌源市供销联社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5年凌源市供销联社 “三公”经费预算数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凌源市供销联社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凌源市供销联社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凌源市供销联社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购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凌源市供销联社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个,涉及资金1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