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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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要求公开《凌源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凌源市2023年全年经济运行情况》、《2023年部门决算》、《2024年部门预算》,按季度公开凌源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形成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了具体受理程序等,2024年度收到有关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1次。其中涉及统计涉密部分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部署和要求要求,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责任,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和组织工作,法规科负责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综合科负责业务信息公开的上报整理工作,满足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要求。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从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入手,按照要求及时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更新维护。

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相关科室职责,安排专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收集、整理、上传信息,实行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2024年,未发生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00001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

二是工作人员力量不足,政务公开业务工作仍需提升。

三是信息发布解读工作还不到位,统计服务效果仍需加强。

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借助政务公开日、统计开放日开展专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沟通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满足社会公众多元化需求,提升统计服务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开展现场咨询及宣传活动,进行统计业务、统计法律咨询等宣传工作,发放《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宣传资料,重点宣传《关于朝阳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内容。

2.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以“数览发展 向新而行”为主题,通过摆放统计开放日宣传展板、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统计法及经普条例手册、投资操作指南手册等方式,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五经普和统计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配合度。

3.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