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发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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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市发改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2024年凌源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分解和相关要求,圆满完成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

组织学习《条例》,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2024年度处理行政许可14个。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申请原则、答复格式,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2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规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告示书格式,公开办理流程。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局工作动态、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机关党建工作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规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告示书格式,公开办理流程,结合《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0000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00000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200000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2002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脚踏实地,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上报及汇总程序仍不完备;二是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多认识,但认识程度仍需强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按照上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理念、务实公开举措,加大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进一步梳理信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培训宣传。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并按照《条例》内容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我局业务公开。围绕我局重点任务,重点公开重大项目审批建设、招商引资、向上争取等方面信息,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开展“5.15”政务公开系列活动。通过会议、发改局微信群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5日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

2.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