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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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凌源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以公开促落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条,财政预算1条,财政决算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已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2024年度,我局共收到并办结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政治处牵头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实效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凌源市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注销凌源市司法局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目前无任何政务新媒体账号。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和风险排查工作,印发了《凌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风险排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不断优化政务公开保障机制,明确由局政治处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公开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00 00 00 00 0 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凌源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对比建设先行示范市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重视不够、研究不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力度比较薄弱;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仍需加以改进,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下一步,凌源市司法局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持续稳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认真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多交流共探索新方式,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