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瓦房店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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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瓦房店镇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瓦房店镇始终保持开放和透明的态度,积极响应公民的合理诉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瓦房店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办理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存档等制度,2024年,瓦房店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瓦房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审核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府院内设置公示牌,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依托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申报材料、联系电话等制作成宣传材料展示,供群众查阅回应公众关切。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瓦房店镇党委、政府重视政务公开,定期会议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瓦房店镇政务公开工作指南》,明确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瓦房店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规定,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宽,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瓦房店镇将切实抓好公开内容落实,收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加强信息审核,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拓宽信息渠道,丰富发布信息的内容,加强内容与民生事项的相关性。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重抓平台信息监管,加强发布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