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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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审计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扎实推进审计业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条,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作为工作重点,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单位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全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维护。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发布到网上,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做好审计动态栏目等主动公开内容维护。二是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发布的信息可靠、真实、有用,坚持保密和公开并重,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开展网站监管,对网站栏目及政务公开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错别字、空白栏目、长久不更新栏目、信息公开不到位等情况。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积极组织单位网评员、信息公开员参加各类我市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人员兼任,在工作执行上存在不足;二是缺少工作指导,在主动公开内容上,时效性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多,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按照各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推进审计工作中决策、执行、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