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5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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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4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4〕679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4.6196公顷为国有。现将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3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北至沟门子镇碾房杖子村集体土地,南至碾房杖子村集体土地,西至道路,东至碾房杖子村集体土地。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沟门子镇碾房杖子村集体土地4.6196公顷,其中农用地4.6196公顷。

五、土地补偿标准

权属地类面积(公顷)征地区片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补偿总费用(万元)
沟门子镇碾房杖子村农用地4.619648221.7408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