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人民政府使用集体土地预公告(河坎子乡河坎子村)
发布日期:2024-09-13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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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及公共利益的要求,维护被使用集体土地农民及相关权益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现将拟使用集体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集体土地名称
凌源市河坎子乡河坎子村建设用地。
二、拟使用集体土地范围
位置:北至道路;南至河坎子乡河坎子村集体土地;西至河坎子村集体土地;东至河坎子村集体土地。
拟使用集体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四至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三、拟使用集体土地目的
凌源市河坎子乡河坎子村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本项目可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四、拟使用集体土地开发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
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凌源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入拟使用集体土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请拟使用集体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