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24-08-29 信息来源:凌源市

1.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朝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供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

2.村民委员会审议。村民委员会要对申请人的出生时间、户籍地、生育状况、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公示。

3.乡(镇)、街道计生办复核。负责对所属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有关材料进行归集,对有异议的进行进一步核对并公示,以村、街为单位进行汇总。

4.县(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复审。复审结果返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组进行公示,并对经审核、公示后确认的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和上报。

5.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质量抽查评估。


附件:《朝阳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