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开展综合执法交叉检查
发布日期:2024-08-27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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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程序,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顺利实施,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近期组织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开展交叉执法工作。

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凌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了执法检查小组,检查小组为提高企业守法意识、信用意识同时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主动给企业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民法典》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相关要求,针对企业在生态环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项目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现场检查及帮扶指导。

通过此次交叉执法检查,提升了我市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同时提高了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既有效促进了凌源市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又加强了检查组人员之间的学习交流,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助推凌源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