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公开领域>>就业服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4-08-20 信息来源:凌源市
浏览: 次
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招生指南 |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补贴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发〔2022〕25号 | 长期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办事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辽财债〔2018〕206号、财金〔2018〕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辽财金〔2019〕224号 | 长期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2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 | 岗位信息发布 | 1. 招聘单位2. 岗位要求3. 福利待遇4. 招聘流程5. 应聘方式6. 咨询电话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 | 长期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求职信息登记 | 1. 服务对象2. 提交材料3. 办理流程4. 服务时间5. 服务地点(方式)6. 咨询电话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 | 长期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3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 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 | 1. 活动通知2. 活动时间、地点3.活动对象及参与方式4. 相关材料5. 活动地址6. 咨询电话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辽人社函〔2023〕12号。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启动仪式的通知 | 长期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4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1. 对象范围2.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3. 申请条件4. 申请材料5. 办理流程6. 办理时限7. 办理地点(方式)8.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9. 咨询电话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就业登记 | 1.对象范围2.办理条件3.办理材料4.办理流程5.办理时限6.办理地点(方式)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8.咨询电话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1.对象范围2.证件使用注意事项3.申领条件4.申领材料5.办理流程6.办理时限7.办理地点(方式)8.证件送达方式9.咨询电话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 ||||
5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一、补贴范围 在朝阳地区登记注册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以下人员: (一)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 (二)退役军人(退役5年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 (三)返乡农民工; (四)脱贫劳动力; (五)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等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范围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 2 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其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根据省政府规定及时调整) 二、补贴标准 创业场地补贴标准为300元/月,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相应享受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实际年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第二年领取补贴时需重新申报材料。同一自主创业对象、同一经营实体、同一经营场地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场地补贴。 三、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一)《朝阳市创业场地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 (二)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领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返乡农民工、边缘易致贫劳动力除外); (四)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五)经营场所房屋所属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六)经营场所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创业经营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书; (二)军队退役人员提供退伍证明; (三)返乡农民工提供户口簿(并附下列条件之一: a.行政村、乡(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证明; b.务工地社保凭证; c.域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脱贫劳动力提供《扶贫手册》或《建档立卡明白卡》; (五)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六)低保户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户口簿; (七)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八)单亲抚养未成年者提供户口簿; (九)军属提供结婚证、配偶军队一方提供所在部队团或团以上机关出具的服役证明; (十)优抚对象提供《优抚证》; (十一)烈属提供烈属证明。 |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市创业场地补贴申领细则》等五个细则的通知 朝人社发〔2022〕25号 | 长期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5 | 创业服务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1、申贷主体。具有凌源市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创业妇女、零就业家庭成员等。 2、申贷条件。借款人及配偶在金融部门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还款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借款人提交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3、贷款用途。种植、养殖生产过程中,因扩大种养规模,引进新技术及相关的生产设施设备所需资金。 4、贷款额度:10—30万元。 5、贷款期限:两年。 6、贷款利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7、担保方式:省农担公司负责提供担保。借款人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自然人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若反担保人已婚,则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反担保。借款人与担保人不能为同一人。 8、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9、报名地址: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号窗口创业指导科报名。 |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辽财债〔2018〕206号、财金〔2018〕2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辽财金〔2019〕224号 关于支持创业担保贷款中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辽财债〔2018〕235号 辽宁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辽财债〔2009〕476号 | 长期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6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1. 文件依据2. 对象范围3. 申请条件4. 申请材料5. 办理流程6. 办理时限7. 办理地点(方式)8.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9. 咨询电话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1. 文件依据2. 政策对象3. 补贴标准4. 申请条件5. 申请材料6. 办理流程7. 办理时限8. 办理地点(方式)9. 办理结果10. 咨询电话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一、奖补范围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合格的就业创业帮扶载体。对吸纳易致贫人员就业数量多、成效好、被认定为就业创业帮扶载体的生产经营主体,可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二、奖补标准 就业创业帮扶载体每吸纳一名易致贫人员相对稳定就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申请奖补所需材料: (一)《朝阳市就业创业帮扶载体认定申请表》; (二)法人或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承包合同(协议)复印件; (四)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经营证明; (五)朝阳市就业创业帮扶载体吸纳易致贫劳动力名册; (六)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或劳务协议,领取劳动报酬签字表复印件; (七)帮扶载体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八)就业创业帮扶载体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市创业场地补贴申领细则》等五个细则的通知 朝人社发〔2022〕25号 | 长期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7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1. 文件依据2. 政策对象3. 补贴标准4. 申请条件5. 申请材料6. 办理流程7. 办理时限8. 办理地点(方式)9. 办理结果10. 咨询电话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令第71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00号)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 √ | |||||||
8 |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 | 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 1. 文件依据2.招聘原则3.招聘条件4. 招聘对象5.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 1.《朝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朝人社发〔2014〕240号) 2.《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朝政发〔2020〕9号) | 3日 | 凌源市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