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凌源市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发布日期:2024-08-19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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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竣工验收:改造完成后,各乡镇街组织有关管理、技术人员及村级相关工作人员按房屋改造质量和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检查记录,对改造工程的建筑选址、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共18项内容进行验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此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具体附后)。验收合格后,由村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乡镇街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然后由乡镇街向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综合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综合验收申请。

(2)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农户名单。

(3)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农户档案。

2、综合验收: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综合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抽验或全面验收等形式进行综合验收,验收时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二次验收。


附件: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