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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宋榆线与铁路锦承线宋杖子道口平改立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8-15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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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宋榆线与铁路锦承线宋杖子道口平改立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凌政〔2024〕82号)业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凌源市集体农用地1.7058公顷(含耕地1.6689公顷)、未利用地0.108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同意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009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用地1.8155公顷,作为宋榆线与铁路锦承线宋杖子道口平改立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妥善解决好被用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项目提供土地。
四、认真监督用地单位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五、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本批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六、本批件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