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部分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变更声明
发布日期:2024-08-07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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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按照《凌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2017年修订)》于2022年9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凌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凌政字〔2022〕6号),《凌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35年)》(辽政〔2024〕77号)于2024年6月27日获得省政府批复,其中凌钢新区内两个地块(约3.5万平方米)土地性质由公园绿地变更为工业用地,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以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上述土地性质发生变化的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由2类变更为3类。
特此声明。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