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榜样,表彰先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广大中小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朝教〔2023〕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评选朝阳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推荐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人选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推荐过程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人选所在学校师生的意见,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资格
各中小学申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在凌源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上报。
(二)三好学生条件
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国家大事,对祖国和家乡充满热爱之情和自豪感,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符合《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积极参加有益的综合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
勤奋好学,不怕挫折,善于思考,敢于质疑,有科学的学习方法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成绩优良,学有特长。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体育课程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水平,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三)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在具备凌源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并在学校或班级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调师生之间的关系,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校或班级能提出积极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学校或班级中有较高的威信,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拥护和信任,在学校或班级工作中表现突出,是同学学习的榜样。
三、评选办法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四、材料要求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报送相关材料,审批不合格者,其名额作废,不再补评。
1、填写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1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jk6991036@163.com。
3、申报人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无需原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材料1份。
以上各项材料,各中小学务于2023年12月15日中午下班之前将纸质版报送凌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如不按时上报,视为放弃。
附件:1、朝阳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凌源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