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以来,国家宗教事务局相继出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特别是我省出台了新制定的《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任务要求,2024年,凌源市委统战部(民宗局)主动探索解决实际工作需要的路径,坚持实际问题导向,从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角度出发,以宗教事务备案为切入点,逐步开展宗教事务相关事项的备案工作,进而形成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模式,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堵点、漏点,努力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和夯实宗教工作基础。
一、摸清底数,全面梳理宗教事务备案事项
为全面掌握备案事项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凌源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对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规章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梳理,共梳理出涵盖宗教事务部门、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等备案事项共计39项,并制作了《宗教事务备案大全》手册,部(局)上下人手一册,作为工作和学习的指南文本,让每名干部全面掌握和熟悉宗教事务备案工作。
二、积极探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备案事项的备案工作
年初以来,凌源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首先探索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相关的备案事项,陆续开展了省内跨市、县来(离)凌从事宗教教务活动、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举办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学习时间不足三个月)、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定员数额等3项备案(试行)工作,并通过制作制式备案文本、印发工作通知、解答疑问等方式指导场所进行备案。自开展备案工作以来,从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反馈的意见、建议来看,同时结合工作成效,反映出了开展备案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下一步,凌源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将继续依法依规开展宗教事务的备案工作,对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等备案事项进行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备案流程和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持续提升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为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