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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发布日期:2024-07-18 信息来源:凌源市
受理条件:
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条件,达龄申办退休前,参保人员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参保户或个体虚参保户的。
所需要件:
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验原件;提供转出地出具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原件1份。
办理时限: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8个工作日内。
反馈方式:现场反馈、电话反馈。
办理地点:凌源市社会保险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21-798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