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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发布日期:2024-07-09 信息来源:凌源市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及遗属,不能通过手机网上认证的现场办理。
所需要件:
日常窗口现场认证:1.居住在国(境)外的:由居住国使领馆,或香港、澳门工会联合会或民政署,台湾地区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生存证明;2.协助异地认证的:待遇发放地社保机构(外省)出具的《离退休及遗属人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特殊窗口现场认证:1.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未认证停发养老待遇一年或一年以上人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2.按月领取待遇的供养亲属(遗属)中,子女达到18周岁,需每年提供在校证明原件一份认证。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反馈方式:现场反馈,电话反馈
办理地点:凌源市社会保险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21-798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