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发布日期:2024-07-09 信息来源:凌源市

受理条件:

供养亲属待遇抚恤金(工亡人员或1-4死亡人员)。取得工亡认定书,其供养亲属符合工伤保险规定。

所需要件:

供养亲属待遇抚恤金(工亡人员或工伤1-4级死亡人员)。

申请人与工伤职工供养关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户口本、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之一)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年满18周岁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书;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社区或街道证明);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申请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反馈方式:现场反馈、电话反馈

办理地点:凌源市社会保险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21-798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