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
发布日期:2024-07-09 信息来源:凌源市

受理条件:

1.已办理工伤登记;

2.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调动除外)

所需要件:

1.异地配置(更换)辅助器具需提供:

(1)工伤职工异地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原件1份;

(2)异地居住证明材料之一:①房产证复印件,验原件;②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③单位出具的跨统筹地区工作或居住证明,原件1份。

2.首次配置辅助器的还需提供《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1份;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反馈方式:现场反馈、电话反馈

办理地点:凌源市社会保险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21-798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