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申领
发布日期:2024-07-09 信息来源:凌源市

受理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或缴费年限满1年(含政府为参保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年限)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2024年1月1日前死亡人员,不享受丧葬补助金。

所需要件: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表

2.承诺书

3.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任意一项证明即可)复印件

4.死亡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受益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反馈方式:现场反馈、电话反馈。

办理地点: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

联系电话:0421—68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