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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
发布日期:2024-07-09 信息来源:凌源市
受理条件: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
所需要件:
一、公共材料
1.本人工商银行、朝阳银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与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3份。
2.填写《凌源市参保人员退费申请表》
3、个人缴费提供缴费收据,单位缴费需本人说明。
二、对应不同退费原因另需提供材料
(一)省内重复缴费退费:省内外市缴费明细单(可依据查询截图)。
(二)省外已转入重复缴费退费:无需提供材料。
(三)超法定退休年龄多缴退费(未计发养老金):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四)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违规缴费退费:判决书及释放证明复印件。
(五)不符合政策缴费(转移、个人户口迁出等原因)退费:1.地税二分局出具退费汇总表;2.本人退费原因说明。
(六)新签合同就业人员个体已缴退费:1.劳动合同复印件;2.本人退费原因说明;3.单位为新职工接续缴费说明。
(七)已领取待遇退休人员退费: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复印件。
(八)在职死亡多缴(死亡月后缴费)退费:1.医院或社区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已申报死亡待遇申领业务的可内部流转共享);2.不能提供死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需申办人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九)认定视同缴费时段已缴退费:退休审批表或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复印件。
(十)职工待补费段个体已缴退费:补费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复印件。
注:所需要件材料(窗口受理时可共享数据或受理人帮助打印的核实材料无需申办人提供)。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反馈方式:现场反馈、电话反馈。
办理地点:凌源市社会保险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421-798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