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义务教育学校:
现将《凌源市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及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凌源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凌源市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及信息系统
管理办法(试行)
为防止出现冒领、套取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的行为,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补助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在籍学生。转入转出学生学籍手续及时办理,确保实际就餐人数和学籍人数保持一致。
二、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工作和分管食堂管理的学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和监管责任。学校学籍管理员和食堂管理员,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三、2023年9月份开始,学校使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完成“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学生信息化建设,包括营养改善计划的计划县、计划校、就餐日、膳食标准、每日就餐名单、基本情况、资金管理等各方面内容。
四、食堂每周末统计下周就餐学生数量,有事请假学生需提前报备。当日就餐需在食堂食材出库前统计中午不在食堂就餐学生数量。由班主任负责统计并做好缺勤学生记录,报给食堂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核实后报给校长,校长同意后,主管领导通知给食堂管理员和营养餐系统管理员。
五、食堂根据上报的数量计算出库食材量,系统管理人员每日在营养餐管理系统中勾选不在食堂就餐学生名单。保证系统中的餐次和实际就餐人数相符。月末报账时学生餐次必须和系统中餐次保持一致。
六、本办法自2024年5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