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特制定本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7日
凌源市2024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关于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朝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年度降水趋势,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根据2022年度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总数为20个,其中崩塌隐患点12个、滑坡隐患点1个、泥石流隐患点7个;按规模划分均为小型。(详见附件)。
二、2023年度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按统计标准,2023年度我市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无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2024年度降水趋势预测
受东北冷涡、低空切变线及地面气旋共同影响,预计我市8 月将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天气。由于存在一定的对流不稳定能量,降雨过程中将可能伴有雷电、大风等对流性天气,瞬时风力6-7级。过程降水总量80-120毫米。强降雨过程频次多、极端性强,务必坚守底线做好防御准备。市自然资源局将切实强化与气象部门的协同配合,结合实时气象数据,对接基层群测群防体系,第一时间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乡镇(街)各成员单位科学防治提供有力依据。
四、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趋势预测
根据全市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发育特征,结合我市2024年度降水趋势,对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和空间分布情况预测如下:
(一)地质灾害发生的区域及类型预测
凌源市南部地势起伏大、山坡陡峭,地貌形态变化大,地质灾害灾种较齐全,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此外,凌源市牛营子镇、四合当镇地面塌陷风险区需要紧密关注,做好防灾减灾、避险撤离准备。
(二)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
地质灾害与降雨密切相关。雨季开始后,地表岩土层含水逐渐增多并饱和,在地质环境较差,岩石破碎、土层松散、坡度大、塌陷沉降的地区,当降雨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便会诱发地质灾害。7至8月,我市降雨偏多,为地质灾害高发期;7月下旬至8月上旬降雨集中,为地质灾害最易发时段;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要重点防范强降雨诱发群发型泥石流、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五、防治措施
(一)坚持属地为主,突出责任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极端重要性,深刻汲取“1.22”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凉水村山体滑坡灾害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加强统一领导,组织自然资源、发改、应急、教育、交通、住建、水利、文旅、气象、铁路、农业农村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落实各行业防治职责与防治任务;要做好统筹管理,强化组织、制度、人员、物资等全方位的保障措施,将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及日常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明确额度与支持方向;要充分利用本地区自然灾害防治指挥体系,按照市、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形成预报预警、排查监测、应急响应、应急处突等各项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行业优势,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
(二)开展综合研判,突出工作要点
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总结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分布、活动变化情况,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治方案要对本年度降雨趋势、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趋势进行预测,加强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研判,分析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发因素、重点区域,增强防御工作的前瞻性,提出具体可行的防治措施;《方案》要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作为地方政府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对于违反或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发生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要充分应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将地质灾害隐患点地理坐标、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信息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支撑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避免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作为城镇规划或发展方向,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各地要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确保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基层防治体系,衔接“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尽快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地灾防治工作机制。
1.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汛期6-9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将值班人员、值班电话等报送至上级和同级有关单位,确保指挥系统信息畅通,应急车辆、装备、物资齐全可用;如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迅速落实灾害速报、应急调查、评估研判等各项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要建立直达基层的“叫应”机制,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人的具体响应行动,实现预警有叫醒、有应答、有措施。认真反馈灾情险情、巡查巡护、演练培训、预报预警等各项信息。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并经核实后,应立即速报本级政府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越级速报省和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并经核实后,应立即速报县级政府和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越级速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速报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通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立即速报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获悉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同步向同级应急管理部门通报。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应急值班联系方式:0421-6803036(白天)、0421-6825673(全天)、0421-6813310(传真)。
2.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
各地要依据《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构建从隐患点管理到“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的地质灾害管控机制;要遵照省方案开展双控工作,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建立本辖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责任体系。县(市)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单位,通过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摸清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底数,科学做好隐患点和风险区的新增、核减、调整,落实群测群防监测人或巡查员、责任人,汇总报至省、市自然资源和同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管控清单,尽最大可能核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基本信息和受威胁对象,建立转移避险人员管控台账;要建立属地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地质灾害预警响应机制,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源头管控,落实落细“发现隐患、监测隐患、发出预警、果断撤离”的地质灾害全链条闭环管理防范要求。
3.落实防灾预案,加强应急技术支撑
各地要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熟练掌握避险转移路线、临时安置地点等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果断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要按照“有风险、必撤离,不安全、不返回”的工作要求,强降雨过后,对已组织撤离并安置的群众安排专人进行管控,严防人员擅自回流;如现场条件复杂、难以确定能否返回,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可组织技术单位或专家给出技术咨询意见,帮助基层科学有序组织人员返回。一旦发生灾(险)情,事发地政府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人员,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单位投入抢险救灾,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坚决避免出现二次人员伤亡。
4.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各地要扎实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进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严密排查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孕灾点,以及城镇、学校、医院、养老院、农家乐等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活动区、临边临沟临崖区域等重点部位,摸清“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何时会发生”。自然资源部门在紧盯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孕灾点的基础上,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述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发改、应急、教育、交通、住建、水利、文旅、铁路、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主体发送提示函。
汛前,要对辖区内地形、地貌变化及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做好监测变化情况记录,了解危害情况,提出防治措施;对于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对威胁人口、监测预警、责任人员等信息进行调查,有变化的要核准调整;对危险性加重,或群众自查发现的新出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实地调查,跟进做好监测工作;如必要,县(市)区应依据省相关办法申请隐患点新增认定。
汛中,要结合雨情、水情的发生发展趋势,组织拉网式巡查,实地查看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同时对值班值守、监测预警、应急转移路线和避险场所安全性、应急处置程序有效性等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汛后,要针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照上一年度汛后核查和本年度汛前排查情况,逐点掌握、记录变化情况;要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执行和群测群防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汛期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进行受灾情况核查和技术调查。
5.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提升基层防灾能力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群众性预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的统称,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山区城镇和农村社区应对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自然资源部门针对辖区内隐患点、风险区,提前填制、发放“一表两卡”,逐一送达防灾责任人员(单位)及受威胁群众,详细讲明“一表两卡”内容,确保基层干群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有隐患点防灾预案表中,要进一步明确撤离条件;风险区应通过“一表两卡”,明确转移对象、撤离条件、预警信号、责任人、转移撤离路线、避险场所等。要健全完善“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和自我救治”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落实以村(社区)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强化基层防灾人员演练培训,有效提升其识灾、辨灾、观测、预警能力,同时衔接“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体系。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依托驻守驻防专业技术队伍和专家团队,组织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升社会公众自主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防灾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6.实施防治工程,推动综合治理
各地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遵循“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统筹实施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工程。对于威胁村镇、公路、设施,确难以实施搬迁避让,或稳定性差、活动加剧、社会反响强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宜治则治、轻重缓急原则组织开展治理工程,结合群众意愿,科学设计防范治理措施,符合申报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条件的可按有关要求适时上报;对于巡查排查发现、险情紧迫、处理措施相对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可积极筹措资金,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工程治理措施,组织排危除险。对于已投入使用的防治工程,要定期开展“回头看”,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检查、清淤、加固、修缮,确保防治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7.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刚性要求,严格压实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治理等工作,避免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要重点预防因山区城镇建设、削坡零散建房、山体过度开发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最大限度减少因工程建设,特别是矿山建设而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附件:凌源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信息
凌源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信息
序号 | 统一编号 | 名称 | 地理坐标 | 地理位置 | 灾害类型 | 规模等级 | 威胁 人数(人) | 威胁 财产 (万元) | 险情 等级 | 稳定性 | |
东经 | 北纬 | ||||||||||
1 | 211382010003 | 大河北镇魏杖子村三道北组滑坡 | 118°58′4.8″ | 40°54′48.2″ | 凌源市大河北镇魏杖子村三道北组 | 滑坡 | 小型 | 1 | 3 | 小型 | 低风险 |
2 | 211382020004 | 大河北镇东山村大洼组崩塌 | 118°51′14.0″ | 40°50′16.8″ | 凌源市大河北镇东山村大洼组 | 崩塌 | 小型 | 13 | 20 | 小型 | 低风险 |
3 | 211382020006 | 三十家子镇喇嘛洞村碾子组崩塌 | 118°58′19.9″ | 41°3′3.96″ | 凌源市三十家子镇喇嘛洞村碾子组 | 崩塌 | 小型 | 18 | 10 | 小型 | 低风险 |
4 | 211382020008 | 三十家子镇裂山梁村上沟门崩塌 | 118°59′18.9″ | 41°0′45.0″ | 凌源市三十家子镇裂山梁村上沟门 | 崩塌 | 小型 | 64 | 70 | 小型 | 低风险 |
5 | 211382020010 | 河坎子乡碾子沟村二道梁子崩塌 | 119°12′57.9″ | 40°40′57.0″ | 凌源市河坎子乡碾子沟村二道梁子 | 崩塌 | 小型 | 6 | 20 | 小型 | 低风险 |
6 | 211382020011 | 河坎子乡碾子沟村三道梁子崩塌 | 119°13′2.3″ | 40°40′9.54″ | 凌源市河坎子乡碾子沟村三道梁子 | 崩塌 | 小型 | 3 | 5 | 小型 | 低风险 |
7 | 211382020019 | 河坎子乡东沟村胡家村崩塌 | 119°18′12.57″ | 40°38′21.17″ | 凌源市河坎子乡东沟村胡家沟 | 崩塌 | 小型 | 15 | 12 | 小型 | 低风险 |
8 | 211382020020 | 沟门子镇胡杖子村刘杖子组崩塌 | 119°15′56.2″ | 40°50′12.6″ | 凌源市沟门子镇胡杖子村刘杖子 | 崩塌 | 小型 | 8 | 15 | 小型 | 低风险 |
9 | 211382020021 | 沟门子镇胡杖子村稻子沟崩塌 | 119°15′54.8″ | 40°49′31.8″ | 凌源市沟门子镇胡杖子村稻子沟 | 崩塌 | 小型 | 3 | 6 | 小型 | 低风险 |
10 | 211382020024 | 刀尔登镇干沟村北岔子崩塌 | 119°10′5.82″ | 40°48′11.96″ | 凌源市刀尔登镇干沟村北岔子 | 崩塌 | 小型 | 6 | 7 | 小型 | 低风险 |
11 | 211382020039 | 三道河子镇五道河子村二道杖子崩塌 | 119°3′5.86″ | 40°50′14.91″ | 凌源市三道河子镇五道河子村二道杖子 | 崩塌 | 小型 | 11 | 15 | 小型 | 低风险 |
12 | 211382020046 | 前进乡石门沟村西杖子组崩塌 | 119°6′11.8″ | 40°53′54.2″ | 凌源市前进乡石门沟村西杖子组 | 崩塌 | 小型 | 5 | 5 | 小型 | 低风险 |
13 | 211382020050 | 前进乡坤都沟门村山湾子组崩塌 | 119°3′46.0″ | 40°52′55.2″ | 凌源市前进乡坤都沟门村山湾子组 | 崩塌 | 小型 | 8 | 10 | 小型 | 低风险 |
14 | 211382030001 | 大河北镇南刘杖子村刘东组和刘中组泥石流 | 118°54′12.2″ | 40°47′54.6″ | 凌源市大河北镇南刘杖子村刘东组和刘中组 | 泥石流 | 小型 | 3 | 12 | 小型 | 低风险 |
15 | 211382030002 | 河坎子乡东庄村马头山沟泥石流 | 119°17′4.92″ | 40°37′51.9″ | 凌源市河坎子乡东庄村马头山沟 | 泥石流 | 小型 | 3 | 10 | 小型 | 低风险 |
16 | 211382030003 | 沟门子镇二安沟村泥石流 | 119°21′57.9″ | 40°44′12.4″ | 凌源市沟门子镇二安沟村 | 泥石流 | 小型 | 3 | 5 | 小型 | 低风险 |
17 | 211382030004 | 杨杖子镇杨杖子村尖马沟泥石流 | 119°9′15.4″ | 40°42′18.3″ | 凌源市杨杖子镇杨杖子村尖马沟 | 泥石流 | 小型 | 0 | 1 | 小型 | 低风险 |
18 | 211382030005 | 刀尔登镇南店村石壶沟泥石流 | 119°5′20.2″ | 40°40′58.7″ | 凌源市刀尔登镇南店村石壶沟 | 泥石流 | 小型 | 0 | 3 | 小型 | 低风险 |
19 | 211382030006 | 三道河子镇白杖子村大庄泥石流 | 118°58′15.6″ | 40°47′35.8″ | 凌源市三道河子镇白杖子村东沟 | 泥石流 | 小型 | 82 | 40 | 小型 | 低风险 |
20 | 211382030007 | 三道河子镇白杖子村东沟组泥石流 | 118°58′47.3″ | 40°47′56.0″ | 凌源市三道河子镇白杖子村大庄 | 泥石流 | 小型 | 1 | 12 | 小型 | 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