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凌源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的通知 (凌卫健发〔2023〕150号)
发布日期:2024-07-05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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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规范卫生健康行政裁量权基准,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朝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凌源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凌源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

凌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