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一批衔接资金使用计划部分调整的批复(凌乡振组办发〔2024〕5号)
发布日期:2024-06-26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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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调整《凌源市2024年度中央第一批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凌乡振组办发〔2024〕1号文件内中央第一批衔接资金部分项目资金安排。

具体调整如下:        

1.原计划2024年牛营子镇水泉村冷棚项目,投入资金150万元,变更为2024年牛营子镇半里杖子村药材加工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剩余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庭院经济项目。

2.原计划2024年度扶贫资产保险项目355万元、脱贫人口及监测户投入玉米种植保险2万元和玉米气象指数保险项目118万元,现将这三个项目的中央资金调整为使用省级衔接资金。原中央资金475万元用于小城子镇杨大营子村25栋温室大棚项目。

 

凌源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