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中央第二批、省第一批、凌源市本级投入资金实施项目入库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6-26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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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相关部门:
经八届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度中央第二批、省第一批、凌源市本级投入资金实施项目统计表》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组织落实,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将项目内容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一、具体批复内容
此次批复入库项目13个,其中巩固“三保障”项目1个,产业发展类项目12个,包括使用中央第一批资金的3个保险类产业发展项目调整为省第一批使用资金。
二、相关要求
要充分发挥县级项目库的作用,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项目库动态调整,加强项目库建设的督促指导和跟踪监测,不断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要严格执行《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扶贫办发〔2018〕48号)文件精神,对项目动态进行全面公告公示。
附件:
1.2024年度中央第二批、省第一批、凌源市本级投入资金入库项目统计表
2.使用中央第一批资金的3个保险类产业发展项目调整为省第一批使用资金入库项目统计表
凌源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