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凌源市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凌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凌源市抗旱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1.1编制目的
干旱是我市最主要的自然灾害,对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最直接、最普遍、最严重。为强化防旱抗旱措施,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尽可能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防为主,防旱抗旱并举。
1.2.2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1.2.3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重点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骨干工业用水、经济作物用水、抗旱播种用水。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意见》以及《朝阳市抗旱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凌源市范围内的旱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 基本情况
2.1 地理位置
凌源市隶属辽宁省朝阳市,位于辽宁、河北、内蒙古三省(区)交汇处,是连接京沈两大都市群、沟通内蒙古腹地与沿海港的重要交通节点城市。北与建平县、内蒙古宁城县毗连,东北及东与喀左县接界,西及西北与河北省平泉县相邻,西南与河北省宽城县、平泉县接壤,南与建昌县、河北省青龙县相连,东南与建昌、喀左两县搭界。地理坐标为北纬40°35′50"~41°26′6",东经118°50′20"~119°37′40"。南北斜长93.3km,东西宽66.1km,总面积3278k㎡,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2%。距沈阳435km,距北京371km。
2.2 气象、水文及河流水系
凌源市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其特点是温差大,日照长,积温高,降水少,春、夏、秋、冬四季分明,1956~2016年多年平均降水量522.2mm,无霜期150天左右。地貌特征为低山丘陵,境内有大凌河、青龙河两大流域。其主要支流有大凌河西支、凌源东河、凌源西河、渗津河、西大川河、三十家子河和清水河等。
2.3 水文地质
2.3.1地形、地貌
凌源市地处辽西低山与丘陵地形区的中部,属华北山地与高原一级地形,地势由西向东倾斜,中部略呈隆起,最高点在西南部,海拔1256.6米.最低点在南部青龙河出境处,海拔290米.地理坐标:北纬40°35′50″-41°26′6",东经118°50′20″-119°37′40″。全市南北长93.3km,东西宽66.1km,总面积3278k㎡。
2.3.2 水资源概况
2023年全市平均降水量390.5mm,比多年均值少25.2%,比上年少27.7%。降水主要分布在6~9月。各乡镇年降水量均在308.0~473.2mm之间,年降水量最少的为前进乡308.0mm,最多的为三家子蒙古族乡乡473.2mm。2023年全市水资源总量12918.7万m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2783.7万m³,地下水资源量7084.6万m³。2023年全市总用水量为9829.0万m³,其中农业用水量4841.2万m³,工业用水量1823.2万m³,生活用水量2929.6万m³,生态环境用水量235.0万m³。
2.3.3 社会经济
全市共27个乡镇街,截止2023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61.2万人,其中,乡村人口49.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80.2%,城镇人口12.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9.8%。2023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5.4千公顷,总产量21.5万吨。经济作物播种面积5895.46公顷,其中:蔬菜播种面积5787.6公顷,产量90.1万吨;食用菌产量为1.6万吨。花卉种植面积491.29公顷,鲜切花产量1.5亿枝。2023年实现省属口径地区生产总值(GDP)233.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4.6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85.5亿元,同比增长3.3%;第三产业增加值93.2亿元,同比增长4.4%。实现市属口径地区生产总值(GDP)176.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4.6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28.8亿元,同比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93.2亿元,增长4.4%。
2.4旱灾简况及规律
2.4.1旱灾发展趋势
凌源素有“十年九旱”之称。特别是春旱每年都有发生,夏、秋旱经常发生。旱灾是全市的主要自然灾害之一,较其它自然灾害具有涉及面广、历时长、损失大等特点。从1689—1948年的260年间,共发生40次大旱,平均6.5年一次,1949—2000年的50年间,共发生大旱34次,平均3年2次,2001年至今全市每年都有春旱发生,伏旱、秋吊时有发生。由此可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我市旱情、旱灾呈逐渐加重趋势,周期性相遇时间越来越短,危害越来越大。
2.4.2 旱灾影响
(1)对农业生产影响严重。由于降水不足,造成土壤墒情差,影响农作物的播种、出苗、生长,造成各生育期不能及时按需供水,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威胁,造成农作物大范围减产,甚至绝收,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经济损失。
(2)对人畜饮水影响严重。造成人畜饮水困难,特别是农村影响明显,旱灾严重时致使许多群众要到几里甚至几十里以外去拉水,有的由于喝了不干净的水,还会导致传染病的流行,不仅加重了群众负担,还影响群众生产和生活,影响社会稳定。
(3)对工业生产影响严重。旱灾造成工业用水不足,特别是对发电、化工、矿业等高耗水行业,生产用水严重不足,影响了工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减产或停产,带来严重经济损失。
(4)对可持续发展影响严重。旱灾使水资源量减少,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4.3旱灾成因
(1)降水量少和时空分布不均
根据凌源市水资源办公室统计资料显示,2023年全市平均降水量为390.5mm,折合水量12.81亿m³, 比多年均值少25.2%,比上年少27.7%,各乡镇年降水量均在308.0~473.2mm之间,年降水量最少的为前进乡308.0mm,最多的为三家子蒙古族乡乡473.2mm。
2023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12783.7万m³,折合径流深39.0 mm,在各乡镇街中地表水资源量最多的为三家子蒙古族乡1105.3万m³,最少的为南街街道33.5万m³。
全市地下水资源量7084.6万m³。其中,河川基流量为6949.6万m³,潜水蒸发量为135.0万m³,地下水资源量最多的为三十家子镇580.8万m³,其次为松岭子镇537.5万m³,最少的为北街街道16.5万m³。
(2)地形地貌因素不易产生降水
我市地处辽西低山与丘陵地形区的中部,属华北山区与高原一级地形区,地势由西向东倾斜,中部略呈隆起。山地面积1983.3k㎡,占总面积的60.5%;丘陵面积842.4 k㎡,占总面积的25.7%;盆地面积452.3k㎡,占总面积的13.8%,构成“七山一水二分田”的自然环境。水土流失严重,地下水资源匮乏,有限降雨不能充分利用,可利用水源较少,这也是我市易形成旱灾的重要原因。
(3)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导致干旱程度加剧
凌源市在全国热量带及干湿分区中,处于东亚季风与西北干旱非季风区迂回区域内,由暖温带向温带、半湿润半干旱过渡区域,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降雨量不足,年际变化大,时空分布不均, 6、7、8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50%以上,4、5、9、10月份降雨稀少,这是我市频繁发生春旱、秋旱的主要原因。
(4)生态脆弱,旱灾频发
凌源市属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根据2022年遥感监测数据,凌源市有水土流失面积803.80平方千米,占凌源市国土面积的24.6%,占朝阳市水土流失面积的12.3%,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2.3%。严重的水土流失极大地破坏了人们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造成荒山秃岭,林草植被度低,涵养水源、蓄水保土能力下降。辐射强,蒸发快,不仅加重了干旱程度,也增加了洪水发生频率及强度扩大。造成灾害频繁,损失加重。
(5)人文因素的制约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还没有摆脱“雨养农业”的束缚。认为干旱是季节性的,局部性的,如果旱情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很难引起足够重视。一旦显现出灾情,又无能为力。随着生产的发展,人类生活需求的增加,耕地复种指数的提高,农作物品种的调整和产量的提高,使农业用水量大幅度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更趋紧张,干旱问题日趋严重。
(6)水利设施的影响
我市建设了大量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在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着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利工程不配套,浪费水严重,灌溉水利用率低的现象。同时部分水利工程的供水保证率不高,越到干旱时候越不能用,这也是加重旱灾的原因之一。
多年来,由于投入资金不足,抗旱工程数量少,布局不合理,抗旱能力弱;墒情测报、旱情信息监测、预报系统还不完善。
2.5 抗旱能力
多年来,在中央、省和朝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兴建了一大批农田水利工程,提高了防旱抗旱能力。
(1)农业灌溉: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11座,中型灌区2座,小型灌区27座,机电井3317眼,有效灌溉面积48.7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面积19.9万亩。为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充分利用有限水资源量,我市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了农业灌溉的保证率,增强了抗旱减灾能力。
(2)人畜饮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先后建成了城区水源地,全市农村人畜饮水工程813处。彻底解决了当地人民的生活用水,同时饮水条件及水质也得到了很好的改善。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逐渐形成由乡下到城市的整建制供水网络,逐渐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城市化,保证全市人民饮用上安全卫生水。
(3)非工程抗旱措施:针对我市旱灾频繁发生的情况,我市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旱作农业,减少了地面蒸发量及水资源利用量,增强了农业抗旱能力。同时为进一步及时预测旱情,我市建立了雨情、墒情监测预报系统,提高了雨情、墒情信息的时效性,增强了旱情预测的准确性,为制订抗旱措施提供了可靠保证。另外,我市大力建设人工降雨系统,配备了降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全市配备增雨火箭9门,炮点4处。以上现代化抗旱技术的利用,进一步增强了我市抗旱减灾能力。
第三章 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体系
我市抗旱应急工作由凌源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市长任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综合执法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各乡镇街也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
组织架构流程图
3.2 职责
3.2.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抗旱工作职责:
(1)在各乡镇街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应急、水务、农业、气象等部门的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3)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
(4)统一指挥全市的抗旱工作,组织市级相关部门、驻市部队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
3.2.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抗旱工作职责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发布旱情、灾情报告;
(3)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抗旱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抗旱工作;
(4)传递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抗旱资金的分配工作;
(6)处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2.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涉及抗旱工作成员单位的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情控制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传达中央、省、市领导的指示、批示,接收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情况信息,及时报告市政府;负责审核市领导组织召开抗旱会议方案及材料,审核市防指印发市领导讲话文件。
市应急管理局: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应急资源参加重大旱灾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上报和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编制旱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抗旱相关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协调水工程调度;做好抗旱技术支撑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完成抗旱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做好农村人口抗旱饮水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做好城市供水的相关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抗旱重点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及投资计划的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旱情监测和预报,按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短期、中期、长期气象预报、降雨实况和土壤墒情等相关资料,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并提供抗旱建议和意见。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抗旱、救灾工程建设管理经费,及时下拨到位,并监督使用。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情、灾情、调查评估等信息,指导农业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组织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 组织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和有关部门优先运送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
市供电公司:负责保证抗旱、救灾用电的优先供应。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开展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旱情、灾情和各地抗旱动态情况。
市商务局:加强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市卫健局: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队,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保证饮用水安全。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处理水事纠纷,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抗旱救灾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其他有关部门在干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第四章 预防及预警
4.1 预防
4.1.1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的内容:旱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城市供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
旱情报告制度: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准确掌握水雨情变化,干旱易发地区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各乡镇街要按照国家防办、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同级共享。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本市内的旱情信息及时汇总,对旱情发展情况做出预测并提出应对措施。将各种旱情信息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适时发布旱情信息。
4.1.2 预防措施
1、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管理维护,提高蓄水能力。
2、增加抗旱机具设备储备,提高应急抗旱能力。
3、制定科学合理的抗旱供水计划及水源应急调度预案,特别是旱情严重时的节水限水方案,协调各方面的用水矛盾,保障社会稳定,把旱灾损失降低到最小。
4.2 预警
4.2.1 干旱灾害预警
(1)各乡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相关成员单位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乡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相关成员单位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乡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相关成员单位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抗旱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4.3 预警支持系统
4.3.1干旱风险图
(1)各乡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相关成员单位应列专项规划,由本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干旱风险图。
(2)干旱风险图应按分级编制原则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编制,并作为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4.3.2 预案、方案
(1)为主动应对水旱灾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市级各类抗旱预案的编制工作,并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予以修订;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的抗旱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2)各类抗旱预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抗旱预案,有关地区应坚决贯彻执行。
4.4干旱预警
4.4.1干旱等级
根据《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和《辽宁省防汛抗旱预案》,将全市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轻度干旱,并确定相应的干旱预警级别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4.4.2干旱预警等级划分
根据全市具体情况,干旱等级划分如下表:
凌源市干旱等级划分表
干旱等级 | 预警等级 | 耕地受旱情况 | 农村饮水困难情况 | 城市缺水率(%) | ||
面积(万亩) | 占耕地面积比例(%) | 缺水人数(万人) | 占农村人口比例(%) | |||
特大干旱 | Ⅰ级红色 | 73.4 | ≧70 | ≧4.9 | ≧10 | ≧30 |
严重干旱 | Ⅱ级橙色 | 62.9~73.4 | 60~70 | 2.5~4.9 | 5~10 | 20~30 |
中度干旱 | Ⅲ级黄色 | 30.4~62.9 | 29~60 | 1.5~2.5 | 3~5 | 10~20 |
轻度干旱 | Ⅳ级蓝色 | 10.5~30.4 | 10~29 | 0.5~1.5 | 1~3 | 5~10 |
4.4.3干旱预警发布
在旱灾发生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统计的旱情信息,确定相应的旱情级别及旱情预警级别,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正式文字方式发布相应的干旱预警信息。Ⅰ~Ⅳ级干旱预警级别的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第五章 应急响应
根据我市确定的干旱预警等级,确定相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我市的应急响应级别为四级,Ⅰ级响应(Ⅰ级预警)、Ⅱ级响应(Ⅱ级预警)、Ⅲ级响应(Ⅲ级预警)、Ⅳ级响应(Ⅳ级预警)。
Ⅰ、Ⅱ级响应的工作会商主持人为市长,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Ⅲ、Ⅳ级响应的工作会商主持人为主管副市长,主要涉农部门、财政、新闻、督查等单位参加。提出抗旱工作具体意见,启动相应响应机制。
启动相应的抗旱措施,并将旱情上报到市相关部门,争取上级的支持。旱情监测部门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及人工增雨工作。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命令或下发文件,要求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搞好配合,积极投入到抗旱工作中去。水利部门做好水源调度方案,各职能部门组成专家组深入到抗旱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旱。
加强对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当地群众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科学指导抗旱,落实抗灾自救项目,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保证抗灾自救工作的顺利实施。
5.4 方案启动
5.4.1 Ⅰ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干旱时,启动Ⅰ级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特大干旱抗旱期,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帮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并在24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同时积极请求市政府支援,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抗旱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每天向市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市水资源全部实行统一调度、定额管理,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
1.城市供水:
当发生特大干旱时,首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1)起用所有备用水源;建设应急供水水源。
(2)限制城市周边农村灌溉用水。
(3)停止高耗水工业用水;关停洗车、洗浴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或暂停排放工业用水。
(4)限时或限量供应居民生活用水。
(5)可建立临时供水点,从外地拉水。
2.农村人畜饮水:
保证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不使一人发生无水吃的现象。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加强全市现有农村人口饮水工程的维护、管理,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井全部启动、正常运行。
(2)禁止利用人饮井进行农田灌溉,全力保证农村人口饮水。
(3)根据旱情发展,建设应急饮水井或确定已有水源井作为应急供水水源。
(4)根据农村饮水困难程度,对农村人口饮水用水量实行限额供应。
(5)缺水村屯由当地乡镇街成立应急送水小组,保证农村人口的饮水供应。
3.农业灌溉:
优先保证设施农业、果园、苗圃灌溉。
(1)各乡镇街组织群众进行应急灌溉,充分发挥现有抗旱设施设备浇地能力,抗旱服务队到一线进行指导、服务。
(2)作物灌溉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抗旱。在灌溉形式上,要以节水灌溉为主。在灌溉作物上,要以高产、高效的经济作物为主。
4.无灌溉条件保证的地块采取的抗旱措施:
(1)对于春旱,要做好种植结构调整。根据农时,选择耐旱、低耗水的农作物。
(2)对于伏旱,要根据作物品种及长势,搞好青贮,发展畜牧业生产,减少旱灾损失。
(3)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农民收入。
5.4.2 Ⅱ级响应
当发生严重干旱时,启动Ⅱ级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严重干旱抗旱期,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帮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同时积极请求市政府支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值班制度,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及时向市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市水资源全部实行统一调度、定额管理,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
1.城市供水:
当发生严重干旱时,首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1)启用备用水源;必要时建设应急供水水源。
(2)降低城市周边农村灌溉用水定额。
(3)视情况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关停洗车、洗浴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或暂停排放工业用水。
(4)视情况限时或限量供应居民生活用水。
2.农村人畜饮水:
保证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不使一人发生无水吃的现象。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加强全市现有农村人口饮水工程的维护、管理,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井全部启动、正常运行。
(2)禁止利用人饮井进行农田灌溉,全力保证农村人口饮水。
(3)根据旱情发展,建设应急饮水井或确定已有水源井作为应急供水水源。
(4)根据农村饮水困难程度,对农村人口饮水用水量实行限额供应。
(5)缺水村屯由当地乡镇街成立应急送水小组,保证农村人口的饮水供应。
3.农业灌溉:
优先保证设施农业、果园、苗圃、经济作物灌溉。
(1)各乡镇街组织群众进行应急灌溉,充分发挥现有抗旱设施设备浇地能力,抗旱服务队到一线进行指导、服务。
(2)作物灌溉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抗旱。在灌溉形式上,要以节水灌溉为主。在灌溉作物上,要以高产、高效的经济作物为主。
4.无灌溉条件保证的地块采取的抗旱措施:
(1)对于春旱,要做好种植结构调整。根据农时,选择耐旱、低耗水的农作物。
(2)对于伏旱,要根据作物品种及长势,搞好青贮,发展畜牧业生产,减少旱灾损失。
(3)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农民收入。
5.4.3 Ⅲ级响应
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启动Ⅲ级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动员有关单位协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定期向市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搞好服务。市指挥部定期报道旱情及抗旱措施。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市水资源全部实行统一调度、定额管理,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
1.城市供水:
当发生中度干旱时,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1)启用备用水源。
(2)限制洗车、洗浴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用水。
2.农村人畜饮水:
保证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加强全市现有农村人口饮水工程的维护、管理,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井全部启动、正常运行。
(2)禁止利用人饮井进行农田灌溉,全力保证农村人口饮水。
(3)根据旱情发展,建设应急饮水井或确定已有水源井作为应急供水水源。
3.农业灌溉:
优先保证设施农业、果园、苗圃、经济作物、基本农田灌溉。
(1)各乡镇街组织群众进行应急灌溉,充分发挥现有抗旱设施设备浇地能力,抗旱服务队到一线进行指导、服务。
(2)作物灌溉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抗旱。在灌溉形式上,要以节水灌溉为主。在灌溉作物上,要以高产、高效的经济作物为主。
(3)加强现有水利工程设施配套,充分发挥现有灌溉设备能力,利用好现有机动抗旱设备。组织群众进行应急灌溉。
5.4.4 Ⅳ级响应
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启动Ⅳ级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旱情发展趋势,了解、统计受旱情况,发布旱情通报;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情,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各乡镇街、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第一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通过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已有灌溉工程和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
(1)加强全市现有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的维护、管理,确保全市农村人畜饮水井全部启动、正常运行,保证人畜饮水供应。
(2)保证全市受旱作物的浇灌,保证轻旱时作物不减产,重旱作物不绝收。
5.5 响应结束
当降雨增加,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资金保障
抗旱救灾储备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市财政局、市发改局、民政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要多渠道筹措抗旱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搞好救灾款的使用,相关金融部门搞好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6.2 物资保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相关物资储备政策,建立抗旱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抗旱设备。由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用。
6.3 应急水源准备
城市供水,建设应急备用水源,或划定水源可靠的自备井为应急征用备用水源。农村以开采地下水为主,建设抗旱水源工程。旱田灌溉适当减少灌水次数,灌关键水,发展节水灌溉。因地制宜地修筑塘坝等雨水集蓄工程,拦蓄地表水。
6.4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旱救灾的义务。在抗旱期间,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在水利、消防、部队、环卫等部门及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应急抗旱预备队,在旱情严重时应急调用。
6.5 技术保障
建设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抗旱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建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乡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之间的抗旱异地会商系统。建立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抗旱救灾信息的共享。同时建立旱情监测预报系统,提高对旱情的预测精度。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干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派出专家组指导抗旱工作。
6.6 宣传与培训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各乡镇街要统一组织抗旱技术培训。培训各级抗旱工作人员,同时对易旱区进行抗旱知识及旱情预防措施的宣传。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主要对节水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和抗旱技术进行培训。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年初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第七章 后期处置
7.1 损失评估
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应急、水务、农业等有关部门对旱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7.2 灾民救助
干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对于受旱严重的地区,在抓好抗旱工作的同时,组织灾区富余劳动力广泛开展生产自救,大搞多种经营,农业损失副业补。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劳动力转移,发展养殖业、经商等措施。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要为灾民务工提供政策支持和权益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3 效益评估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第八章 附则
8.1预案修订
抗旱预案启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每3~5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修订后的抗旱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全市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对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凌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