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凌源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市内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民航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市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市内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其他市内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协调铁路、民航运输,指导全市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运输船舶、海(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防治船舶污染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市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2.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凌源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部分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960.3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960.32万元,较上年减少91.43万元。另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960.32万元;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7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0.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960.32万元,较上年减少91.43万元。
二、关于2024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为91.39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4.3万元、取暖费11.41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劳务费2万元、福利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他交通费6.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7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凌源市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预算数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24年凌源市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预算数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预算数与2023年预算数相同。
五.凌源市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5日(公开时点),凌源市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17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购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凌源市交通运输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3个,涉及资金960.3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