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凌源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 凌源市财政局
2024年5月6日
凌源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4〕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内容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
向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依据为:一是完成土地确权重新签订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的,以新签订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中的实测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因历史遗留问题或纠纷未解决等原因造成未重新签订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的,仍以原第二轮土地家庭承包合同面积为补贴依据。三是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地方依据确股面积为补贴依据,个别村组部分地块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可与实测面积累加作为补贴依据。
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机动地、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县级结合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实行县级区域内统一标准。
二、补贴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的支付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要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给补贴对象。具体程序为:
1、基础数据申报核实。补贴对象向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补贴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村委会对本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基础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向乡镇(街道)政府申报。乡镇(街道)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委会报送的补贴基础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并汇总,形成当年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库。
2、基础数据村级公示。当年基础数据库形成后,乡镇(街道)政府组织村级公示,主要公示补贴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明确补贴依据、补贴范围,并注明县、乡投诉电话(县投诉电话:6926918),加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章。每个自然村张贴公示地点不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础数据,要立即核实并更正,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
3、基础数据汇总报送。基础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政府汇总,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程序合规性负责,于6月12日前将审定后的补贴数据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科申报(电子版报邮箱:cy6891587@163.com),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础数据进行抽查确认。
4、补贴资金发放。补贴基础数据确认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县域补贴面积和省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核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由乡镇政府将补贴基础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县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审核后提交代发金融机构,并向代发金融机构拨付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按“一卡通”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发放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民的银行卡(存折)中。
5、补贴发放数据村级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由乡镇(街道)政府组织村对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每个自然村公示地点不得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凌源市成立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审计局局长及凌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补贴基础数据的核实、汇总以及方案制定等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审核、拨付补贴资金,会同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加强“一卡通”系统管理;代发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及时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及时向本级财政和农业部门通报补贴发放进度。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煤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每年补贴标准确定后,要于6月底前对社会公开。要强化政策解读,培训、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要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各乡镇街要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发现补贴发放过程中的问题与堵点,强化指导与督促,推动补贴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户。
凌源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殿成 凌源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 旭 凌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迟 冰 凌源市财政局局长
刘小功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广辉 凌源市审计局局长
张 健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源支行行长
王新苗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景兴 凌源市财政局农业科副科长
马晓峰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科科长
李春艳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