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朝阳凌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市政府决定对《关于印发凌源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凌政发〔2016〕37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废止处理。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凌源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