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通知(凌教发〔2024〕14号)
发布日期:2024-03-11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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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我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把体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总体工作中,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建立学校校长是学生体质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要有一名副校级领导分管体育工作,全面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工作和管理,完善学校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素质教育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努力形成学校、家庭和全社会共同重视学生体质健康的氛围。

二、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各校要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丰富课程内容。坚决杜绝削减、挤占、挪用体育课的现象,要切实保障学生体育锻炼的时间和权利,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增加体育课时和体育活动时间。二是加强体育课程建设。学前教育阶段要开体适能课(每周1至2节),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三至九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阶段体育课程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每周2节体育课。职业教育体育课程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每周2节体育课。三是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举办“三大球”体育活动,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四是大力推进和深化大课间体育活动,将其列入课表形成制度,保证大课间内容丰富活泼,形式多样,提倡和推行学校领导、老师都要参加大课间活动。继续深入实施“体2+1”项目开展适合学校特色发展、学生自身特长的体育社团活动,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特色校

三、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配足用好体育教师。各校要配足体育专职或兼职教师,加大对体育教师的培训力度,完善体育教师岗位评价和考核评价机制。体育教师要与其他教师待遇同等。将评价导向从教师教了多少转向教会了多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教育教学质量。将体育教师组织的大课间操,以及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时给予倾斜照顾。二是积极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每年从经费中抽出部分资金来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努力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建立体育器材安全维护和补充机制。

四、健全评价考核制度

教育局建全对学校体育工作评价考核制度。一是建立日常学校体育工作、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幼儿园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三是建立体育和健康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每年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对年度体质监测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对不重视学生体质监测工作,造成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严重下降的学校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其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凌源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