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发布日期:2024-03-07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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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贷对象
1、申请人符合创业条件,具有凌源市户籍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本人、家庭成员信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嗜赌、吸毒等不良嗜好。
2、申请人及配偶在金融部门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还款能力。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申贷额度、期限、利息及担保方式
1、申贷额度:10—30万元。
2、申贷期限:二年。
3、申贷利息: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4、担保方式:省农担等公司提供担保,借款人父母或成年子女或其他自然人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若反担保人已婚,则夫妻双方共同提供反担保。借款人与担保人不能为同一人。
三、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3、场地使用证明。
4、资金使用计划表。
5、房屋四至证明。
6、申请人户口本所有页。
7、申请人身份证。
8、申请人结婚证。
9、申请人就业创业登记证。
10、租赁、购买、新建及改扩建等情况,由申请人提供合同或村里出具证明。
11、申请人夫妻双方征信报告。
四、办事地址
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90-68号劳动就业事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2号窗口。
五、咨询电话
0421—680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