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凌源市司法局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广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在巩固“七五”普法硕果的同时谋划新思路,积极探索实践新普法模式,让法治宣传教育“落地开花”,绘就一幅幅色彩斑斓的“法治凌源”新画卷。
一、持续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八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继续履行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了《凌源市市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晰普法工作任务重点、重点法律法规和普法对象,切实加强各部门沟通联络和协作配合,真正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齐抓共管、运行顺畅、形成合力的良好局面。
二、多种形式并行,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3.5”学雷锋纪念日、“4.15”国家安全日,宣传科、法援中心、公证处和政治处共出动10余人次开展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
三、进一步落实“法律八进”。3月份联合教育局、团市委分别在朝阳街小学和第三初级中学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两次,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同时解答青少年在生活、学习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
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3月16日,凌源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彦军带领普法科工作人员来到宋杖子镇侯杖子村、北街街道天元社区、东城街道双圆社区和乌兰白镇乌兰白村,了解村(居)民学法用法情况,向沿街商户、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并向村(社区)法治书屋赠送民法典、宪法、案例选编、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各类书籍手册共800余册,村(社区)干部代表村(居)民对司法局一行表达感谢 ,表示此次活动,提高了村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升了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
五、清明期间,针对火灾事故增加、土地确权纠纷、农资购销矛盾增长等问题,局机关办公楼悬挂张贴防火、防盗标语,并于4月4日上午,由副局长李彦军、闫超带队,带领普法科和人参科6名工作人员,来到东城街道凌源集市,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条例》《消防宣传手册》《消防安全知识漫画读本》《民法典》等宣传资料。
六、认真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使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金融风险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5月份完成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法治讲座、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及各种法律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八、开展“开学季反诈”宣传活动。联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职教中心在凌源市职教中心举办“开学季·反诈骗”法治第一课——反电信诈骗宣传大讲堂,为学生们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筑牢校园安全屏障。200余名职教中心教师和学生代表在阶梯教室参加了此次讲座。
九、开展普法示范点推荐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首批确立南街街道花墙子社区和瓦房店镇瓦房店村作为省级普法示范点推荐对象,多次现场指导,为村(社区)图书室或“法治图书角”补充法律知识书籍和手册,按照打造标准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共打造省级普法示范点14个,市级普法示范点56个,县级普法示范点89个。
十、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法律明白人”人选进行任前培训,开展法律知识、法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今年我局组织“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2次,此外还要求各司法所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律明白人”培训。引导“法律明白人”充分利用各个时间节点,依托农贸会、各类集市等场合,通过走村串户等方式,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和党的政策,讲述身边法治故事,组织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检查规范“法律明白人”工作台账。目前,我市所有村(社区)均已达到每村(社区)5名“法律明白人”配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