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不动产的受理、权籍调查、初审、复审、核定、登簿、发证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统一管理和信息公开查询;
3、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外业调查、成果确认等相关工作。
4、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5、受市住建局委托负责房地产转让、抵押、担保等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主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等。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05.9万元。相比上年同期,收入增加31.3万元,增加17.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我单位除本级财政拨款支出外,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债务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均为空表。
二、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三、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购买服务)计划。
四、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增长(下降)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五、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凌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