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公开(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1-15 信息来源: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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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说明

四、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科学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2、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3、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本市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本市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4、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表彰和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决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6、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工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举办科学技术普及活动。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


第二部分  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预算公开表

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145.1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45.11万元,较上年减少4.54万元。另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145.11万元;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预算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109.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45.11万元,较上年减少4.54万元。

二、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运行经费为3.87万元,其中: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取暖费0.84万元、差旅费0.3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

三、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无预算安排。

四、关于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凌源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10.6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