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2、负责婚前孕前健康检查、遗传病咨询工作。
3、负责妇女常见病普查和治疗、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的验收督导检查,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儿童的入园体检和在园体检工作。
5、负责卫生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及任职资格的验收工作。
6、负责儿童常见病的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7、负责全市助产机构的新筛、听筛工作。
8、负责阳性病例的跟踪随访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孕产妇死亡、0-6岁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的三网监测和三项报告及质量控制工作。
10、负责对全市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服务站、村所的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和技术培训及督导检查工作。
11、负责对农村妇女“两癌”;梅毒、艾滋病、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
12、负责各项数据信息的统计和报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521.35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73万元,减少5.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调整;基本支出减少29.73万元,减少5.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工资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5万元,增加100.00%,今年预算支出安排项目支出25万元。
我单位除本级财政拨款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外,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专户支出等其他支出事项,《2024年凌源市上年结转结余安排的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专户资金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均无数据,为空表。
我单位2024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计划,《2024年凌源市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表》、《2024年凌源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均无数据,为空表。
我单位2024年预算中除基本工资、运转经费等支出,未安排基本建设类、大型维修维护、偿还债务等其他经济事项支出,表《2024年凌源市债务预算支出表》《2024年凌源市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表》均无数据,为空表。
二、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安排15.03万元。其中:办公费安排5.20万元,印刷费安排0.40万元、差旅费安排1.00万元、福利费安排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安排4.00万元、专用材料费3.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万元。
三、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
四、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比2023年增长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救护车)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套。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排项目支出1个.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凌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5.0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