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公开(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1-15 信息来源:凌源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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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基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三救工作:三救工作主要指救援、救助、救护。基层红会主要是救助,设立人道救助基金。

2、做好三献工作(献血、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及眼组织捐献)及红十字会的各项宣传工作,如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世界防艾滋病日等。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做到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活动,推动无偿献血活动;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4、开展救援防火急救训练进社区、进学校,进行防火知识培训演练,增强居民和学生的防火逃生以及应急避险的能力,做好自我防护。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凌源市红十字会


第二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预算公开表

红十字会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凌源市红十字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凌源市红十字会2024年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66.0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66.07万元,较上年减少31.12万元。另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66.07万元;凌源市红十字会2024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6.07万元,较上年减少31.12万元。

二、关于2024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凌源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为4.88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印刷费0.15万元、邮电费0.1万元、取暖费0.3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3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四、关于凌源市红十字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凌源市红十字会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24年凌源市红十字会“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凌源市红十字会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月15日(公开时点),凌源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拟新购车辆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个,涉及资金3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决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