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1-15 信息来源: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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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街道社区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是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本级。


第二部分 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公开表

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计276.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6.42万元,同比下降8.72%。支出总计276.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6.42万元,同比下降8.72%。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8万元。

二、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7万元。其中:办公费安排3.4万元、取暖费安排4.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2万元、电费安排1万元、邮电费安排1万元、福利费安排0.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0.64万元。

三、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0万元。

四、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月15日(公开时点),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4.79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