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1-15 信息来源: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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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落实拥军优抚、退役安置、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烈士褒扬、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三)做好本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五)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

(六)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

(七)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

(八)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九)承担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管理服务工作;

(十)承担烈士陵园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服务工作;

(十二)在市人民武装部指导下,为民兵预备役提供保障与协调工作,协调保障民兵、专武干部训练和政治教育,保管、保养民兵武器装备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57.8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13万元,减少14.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基本支出减少51.08万元,减少14.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05万元,减少11.11%,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减少的是光荣院运行经费。

我单位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外,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专户支出等其他支出事项,《2024年凌源市有特定用途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安排的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上年结转结余安排的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专户资金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单位自有资金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凌源市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均无数据,为空表。


我单位2024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计划,《2024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2024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安排的预算支出明细表》 《2024年凌源市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表》《2024年凌源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表》《2024年凌源市政府性基金结转安排的支出明细表》均无数据,为空表。

我单位2024年预算中除基本工资、运转经费等支出,未安排基本建设类、大型维修维护、偿还债务等其他经济事项支出,表《2024年凌源市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明细(经济分类)》《2024年凌源市其他支出明细(经济分类)》均无数据,为空表。

二、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41万元。其中:办公费安排1.6万元、印刷费安排0万元,水费安排0.2万元、电费安排0.8万元、邮电费安排0.5万元、取暖费安排16.79万元、差旅费安排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安排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6万元、福利费0.36万元。

三、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

四、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增长0%。


五、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凌源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9.45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光荣院(项):反映光荣院运行及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