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在凌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迟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凌源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589,339万元(预计数,下同),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47,9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6,1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200万元,同比增收4,906万元,增长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项目是:税收收入完成77,20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8,000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完成78,8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6,400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42,163万元,增长10.8%。
按功能分类主要支出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05万元。
(2)国防支出11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4,658万元。
(4)教育支出77,945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297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6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137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1,727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4,890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12,138万元。
(11)农林水支出92,991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1,606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719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18万元。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31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38,348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6万元。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32万元。
(19)其他支出3,107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2,160万元。
按经济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8,02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7,45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5,595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基建项目)3,81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142,079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支出37,666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44,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888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40,89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118万元,其他支出5,620万元。
扣除上解支出31,57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5,599万元。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是: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含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36,65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86,9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3,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6,149万元。支出总计536,65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401,863万元,上解支出19,19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5,59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88,194万元,其中:基金收入63,1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84万元,上年结余17,4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5,25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2,94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2,07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0万元,上年结转1,9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2,07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1,62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结转下年支出45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70,58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0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500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6,08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5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546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底,全市债务余额42.2亿元,其中:政府性债务17.6亿元,隐性债务24.6亿元。
以上财政收支数字为年度预算执行预计数,不是最后决算数。待决算编制完成,经上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202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牢记“国之大者”、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首胜目标任务,强化财政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枢地位,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沉着应对风险挑战,持续提升管理效能,为全市经济稳中向好、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多维发力,促进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在“挖潜增收”和“缩支节流”上精准发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加固、稳中提质。一是狠抓组织收入。深化财税联动,强化收入征管,坚持“固税源、拓财源”“保存量、挖增量”,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52亿元(含凌钢三项税费1,147万元),同比增长2.3%,实现财政收入的正增长。二是狠抓支出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非刚性支出,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项目支出,优先保障基层“三保”、应急等刚性支出,重点保障各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等资金需求。全年一般预算支出预计44.2亿元,增长10.8%,其中:一般性支出压减10%。三是狠抓绩效管理。深入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强化目标引领约束和评估论证,做实绩效运行监控,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市本级实现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
(二)坚守底线,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环境。坚持系统观念,高度警惕各类风险的关联性,切实“平衡好财力、防范好风险”,促进全市经济行稳致远。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面压实债务管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年度化债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全年全市及时足额偿还化解债务4.1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2.5亿元,偿还利息1.6亿元,未发生法定债务风险事件。同时,积极争取新增债券和再融资置换债券资金3亿元,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偿还2023年到期政府债券资金减轻了压力。二是防范保障运行风险。做好“三保”预算安排,设立“三保库款保障户”,精准计划月度用款,加强库款动态调控,“三保”支出应保尽保;坚持“严控新增”和“消化存量”两手抓,通过预算调剂、盘活存量等方式加大清理消化力度,确保暂付款规模“只减不增”。三是防范财经领域风险。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开展全市财务大检查活动,促进预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配合做好各项巡视巡察、审计检查,补足薄弱环节,严肃财经纪律。四是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成效明显。通过争取上级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8,500万元和本级财力筹措资金8,859万元予以及时偿还化解,在朝阳各县市区率先完成清欠工作,得到朝阳市的充分认可和表扬。
(三)锚定目标,全力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认真落实财政资金政策,财政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争取中央预算内及省资金项目13个,争取上级资金2.25亿元,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工业经济的重点工作,积极协调扶持、支持资金,大力扶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经济新产业。全年投入4,585万元支持落地开发区项目配套建设,投入1.33亿元全力保障年产220万吨焦化项目和年产9.3亿立方米的LNG项目土地征拆迁,高频次对禹泽食品、华实科技、中玻新材料等骨干企业运行监测调度分析,拨付奖励资金469万元,鼓励企业稳产增效,稳定工业经济基本盘。三是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步伐。按照科学功能定位、适度资源集中、适当错位发展的原则,整合现有国有资源,重组整合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集团,并研究制定了《凌源市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四)持续加大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提高财政民生保障水平,全年预计民生支出36.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83%。一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整合投入涉农资金7.17亿元,用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166公里,维修村内道路破损路面20公里,新建美丽乡村2个,争取“五好两宜”和美丽乡村项目资金800万元。二是提升公共服务质效。全年教育支出77,945万元,同比增加支出4,197万元,增长5.7%,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筑牢社会保障基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本级支出2,254万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落实各类社会保险扩面提标政策,确保各项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四是以创城引领软硬件更新提升,加快补齐城乡建设短板,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投入1.9亿元,新建垃圾中转站11座、休闲娱乐小游园8个、打通断头路6条、完成雨污分流管道铺设11公里,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各位代表,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面临的困难依然很大,主要体现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仍面临较大挑战,刚性支出规模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政府进入偿债高峰期,年均偿还全口径债务近7亿元,财政支付能力和政府信用面临严峻考验;个别部门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仍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的攻坚之年。2024年全市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东北、辽宁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改善财政收入质量,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兜牢“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以绩效为导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上级重大决策在我市落实落地,见行见效。2024年我市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386,39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42,7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115,5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8,000万元,同比增长1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项目是:税收收入安排102,000万元;非税收入安排26,000万元。分部门安排情况是:税务部门104,400万元;财政部门23,600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3,333万元。
按功能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31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3,465万元。
(3)教育支出69,919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208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08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15,471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5,022万元。
(9)农林水支出15,061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700万元。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9万元。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92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17,011万元。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9万元。
(15)预备费4,000万元。
(16)债务付息支出1,000万元。
按经济分类主要支出项目: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1,69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49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130,13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3,598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2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9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28,66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000万元,预备费4,000万元。
扣除上解支出27,45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市本级(含街道)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来源356,89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98,5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79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5,59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56,89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29,686万元,上解支出11,613万元,结转下年115,59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4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40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当年基金支出安排了37,4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57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20万元;上年结转4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57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保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社保基金收入安排72,23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1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077万元。当年社保基金支出安排70,62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5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077万元。
四、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4年,财政部门将立足职能定位,把财政资源配置、财税政策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放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考量和谋划,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中更加主动、更加有为地扛起凌源财政担当。
(一)坚持稳中求进、量质并举,在管控财政收支上更加有为。坚持多渠道开源,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在“挖潜增收”和“缩支节流”上精准发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加固、稳中提质。一是坚持“固税源、拓财源”“保存量、挖增量”,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与税务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做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监测分析,规范和强化收入征管措施,确保财政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把强化政府资源统筹作为对冲财政收支矛盾的主要抓手,加大各类预算资金、政府债券、单位收入、存量资金资产的统筹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加强上级资金的统筹衔接,千方百计扩大可用财力。三是奋力抢抓数字经济、新能源等政策“窗口期”,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储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运用政策性工具撬动社会性资本联动投入,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四是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三公”经费等支出规模,严把预算编制、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坚持集中财力支持稳增长、促发展、兜底线、防风险,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统筹兼顾、未雨绸缪,在守牢安全底线上更加有为。紧绷风险防控之弦,持续在“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上精准发力,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健全完善覆盖预算编制、标识管理、资金调度、执行监控、财力支撑的“三保”支出“封闭式、全链条、全方位”管理体系,实施“三保”支出全流程管理。二是筑牢债务风险防线。全面压实债务管控主体责任,强化“全口径”实时监测,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足额偿还债务本息,确保不发生政府性债务“爆雷”事件。三是守住安全运行红线。健全财政国库库款预测预警监控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合理调控库款保障水平,切实保障财政预算执行资金需求。同时,加强财政暂付款、政府购买服务付费、社保基金欠费等领域风险管控,厘清支出责任,全力做好财政运行风险防控。
(三)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在支持高质量发展上更加有为。咬定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持续在“产业支撑”和“政策牵引”上精准发力,不断夯实发展根基。一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精准滴灌”、定向调节的作用,整合优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和资金,大力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二是持续完善重大项目投融资机制,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基础建设专项资金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是进一步落实好惠企纾困政策。优化财政贴息、分险机制等财金互动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三农”企业支持力度,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难纾困。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更加有为。按照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原则,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在“资源配置”和“资金效益”上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一是保障民生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将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以上,支持办好重点民生项目,加快补齐住房、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短板。二是优化民生资金投向。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保障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力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聚焦卫生健康领域,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文旅发展软实力与硬支撑,促进文旅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实施城市更新,提升城乡建设品质,支持供热管网、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等,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乐居”。三是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立足于“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落实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花出效益、不出问题。建立库款监测预警机制,不断优化库款存量结构,切实保障好民生支出。
(五)坚持与时俱进、破题探路,在深化管理改革上更加有为。坚持以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抓重点、破难点、争试点,不断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在扎实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的水平和能力,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到收入组织、资金监控、资产运营等财政治理和服务各环节,以数字化改革统领财政各项业务领域制度重塑。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把绩效的理念和方法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贯穿于财政整体工作,坚持以绩效管理为牵引,发挥好预算评审和事前绩效评估的源头把关作用,抓实抓细事后重点绩效评价,推动预算管理从“抓两头、放中间”向“抓两头、带中间”转变。三是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政业务管理水平。四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大力推动供热、水务等2家新组建企业集团组织架构搭建、内部机构设置、部分股权资产划转,实现上线运行。
各位代表,奋楫笃行,臻于至善;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全市财政工作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自信自强、守正创新,锚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奋力推动凌源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凌源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