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总工会部门预算(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1-15 信息来源:凌源市总工会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凌源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二、凌源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凌源市总工会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作方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省市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向市委、市政府和朝阳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市总工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全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统筹和规划。

4、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拟订我市工会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建会建家、民主管理、集体协商、职工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教育、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职工服务帮扶工作。

6、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推荐、管理和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朝阳市五一劳动奖的推荐、管理和市五一劳动奖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从严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构建工会立体经审监督体系,负责全市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及指导全市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工作。

8、负责工会网络建设、信息综合、舆情研判、网上引导和服务职工群众工作。负责工会联系社会组织、维稳和信访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凌源市总工会

 

第二部分 凌源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总工会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252.2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收入减少17.8万元,下降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17.8万元,下降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我单位无债务预算支出,表13《债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为空表;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二、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凌源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91万元。其中:办公费安排0.5万元、水费安排0.7万元、邮电费安排1万元、取暖费安排15.67万元、维修(护)费安排0.5万元、福利费安排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0.43万元。

三、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政府采购(购买服务)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凌源市总工会政府采购(购买服务)预算安排0万元。

四、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凌源市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凌源市总工会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39.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