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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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及凌源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申请原则、答复格式,办理依申请公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政治处牵头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实效性、安全性。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凌源市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注销凌源市司法局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和风险排查工作,印发了《凌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风险排查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不断优化政务公开保障机制,明确由局政治处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公开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6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七)总计 0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活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重视不够、研究不透。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及时,重点不突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重视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认真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健全完善有关检查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做到政务公开有史可查,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一种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努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处理费用。